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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廊坊市发改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 字体:

廊发改法规〔2017〕150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廊坊市发改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本委相关科室:

现将《廊坊市发改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4日

廊坊市发改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冀政字〔2017〕14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廊坊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1号)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和《廊坊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廊发〔2016〕13号),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政府机关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任务措施

2017年底前,全市发改系统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全市发改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统一建章立制。在省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后,制定全市发改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1)结合全市“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编制我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公示。

(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我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 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的内容,经本级工商部门审核后予以公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4)根据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情况,全市发改系统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并统一公示。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在各类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省级部门统一制定的各类执法行为现场出具的执法文书样本,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

(3)主动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将行政执法结果社会主动公开。

(2)按照《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6〕72号)要求,向社会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冀政办字〔2015〕107号),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 要进行音像记录。

(1)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我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全市发改系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来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健全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制定或修订完善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落实审核主体。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全市发改系统本部门法制机构。

(2)全市发改系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确定审核范围

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抵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4月)

对我委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分类、对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患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为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二)制定修订制度阶段( 2017年5月—6月)

对我委已经建立的三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照省市最新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我委三项制度配套的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7月开始)

1.规范实施。全市发改系统要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自2017年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2.优化提升。全市发改系统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级发改部门报告,注重总结推行三项制度的成果。

(四)总结迎检阶段( 2017年11月—12月)

总结报告。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7年11月11日前将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市发改委法规科,经市级发改部门总结后,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发改系统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强化统筹衔接。全市发改系统开展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要与2017年开展的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全市发改系统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将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推进过程。既要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也要对不严格规范执法、影响我市营商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曙光。建立专项工作简报,开展推行三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征文活动,浓化推行三项制度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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