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北运河(香河段)旅游通航游船临时票价的批复》有效期限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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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发改公价〔2022〕267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延长《关于北运河(香河段)旅游通航
游船临时票价的批复》有效期限的通知
香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香河嘉禧船运有限公司北运河(香河段)游船旅游项目运营实际,经研究,决定延长《关于北运河(香河段)旅游通航游船临时票价的批复》(廊发改公价〔2021〕370号)有效期限两年,有效期至2024年6月25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