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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市物价局办公室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字体:

目 录

一、部门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二、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表格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没有收支)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没有收支)

一、 部门职责及构成情况

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对省委托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实行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全市重要工业品,农产品的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管理全市价格认证和复核裁定工作,对经济认证、司法认证机构收费行为进行管理,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物价管理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廊坊市物价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中共廊坊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监察室、价格管理科、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管理科、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收费管理科、信息科、廊坊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廊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廊坊市物价干部培训站。

二、 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系廊坊市物价局当年市级财政取得的资金。其他收入,系非本级财政拨款。

2015年收支决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廊坊市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为: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766336.3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3370761.34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2927946.7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336750.94元;收入决算数为13498361.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13370761.34元,其他收入127600元(为省物价局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927946.76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4697.45元,是廊坊市物价局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543249.31元,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核定的价格听证、“12358”价格举报平台维护费、价格监测、价格监督检查、成本监审及农产品成本调查等业务管理支出。与 2014 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1931761.34元,增长16.89%, 支出增加2167640.03元,增长20.14%。主要原因:调整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因素。

2015年固定资产增加43396元,年末固定资产总额9482801.1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5年廊坊市物价局无此项费用。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本年度廊坊市物价局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9939.8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廊坊市物价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454.46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下达1816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200元,公务接待费13400元。2015年单位实际支出“三公”经费117394.2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454.46元,公务接待费9939.8元。在厉行节约,降低支出的原则下,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了37711.52元;2014年国内公务接批次为3批,2015年国内公务接批次为11批,因接待批次的增加使得2015年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增加了3227.9元。

2015 年度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要求,坚持和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 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 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切实优化财政资金配置,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价格管理效能提升,为充分发挥价 格监管、价格调控、价格改革和价格服务的职能作用提供保障。 (一)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立了部门绩效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梳理“部门职责一工作活动一预算项目”三个层级,建立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科学 设定三级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按照“整合资源、绩效导向、统筹兼顾、厉行节约、提高效能”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价格垄断规定》、部门三定方案、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关于价格管理改革等内容,打破资金壁垒,统筹安排财力,保障重点工作,努力支持各项事业发展。 (二)加强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把绩效导向贯穿于部门财政预算执行监控的始终,将部门职责与工作活动紧密结合,将预算项目与预算指标紧密融合,对每个项目从预算编制、调整细化、资金拨付、监督评价、财务核算等方面,实行全程跟踪管理,按 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指标,动态监控各项资金支出、项目运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强化资金拨付 与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紧密结合,对偏离绩效目标指标的项目暂停资金拨付或者调整预算,有效约束无效低效项目,有 效促进项目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完善预算绩效监督评价。将本部门财政监督的重点由 合规性检查转向绩效监督和绩效评价,改进项目绩效评价方法, 完善绩效评价报告机制,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加大绩效信息公开 力度,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作为制定政策、分配 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促进了价格管理效能提升。一是价格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编制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公布了《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三是价格监管调控水平有效提升。加强 12358 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价格执法检查。 四是价格公共服务成效明显。完成了农产品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任务;坚持“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公开透明等相关规定,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为,在规定时限完成了许可事项。

廊坊市物价局部门决算为市本级决算,没有下属单位,所以没有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2015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费用。

附件:

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下载

廊坊市物价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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