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一、部门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二、预算情况说明及预算表格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没有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没有收支)
《“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经费预算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没有采购)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廊坊市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 部门职责及构成情况
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中长期调控目标;监测、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价格(收费)改革的年度、中长期计划及调整方案;对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对省委托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实行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间接调控。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性收费。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反映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受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负责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全市重要工业品,农产品的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管理全市价格认证和复核裁定工作,对经济认证、司法认证机构收费行为进行管理,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物价管理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指导企业用好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定价权;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廊坊市物价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中共廊坊市物价局机关委员会、监察室、价格管理科、国家机关及公益事业收费管理科、公用事业价格及经营收费管理科、信息科、廊坊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廊坊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廊坊市物价干部培训站。
二、预算情况说明
廊坊市物价局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60.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1.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5.25万元,专项公用经费138.9(其中市本级129万元,省级对下补助9.9万元)万元,涉案资产价格鉴定、认定经费195.35万元。
廊坊市物价局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无政府采购项目,没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
廊坊市物价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