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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0日 字体:

一、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9项)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  法  依  据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
和标准

备注

修改事项说明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0111001

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2年11月25日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五(一)、《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廊坊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人、其他组织

 

 

不收费

 

 

111002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基础产业科、产业协调科、高技术产业科、能源办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第二十三条

 

 

法人、其他组织

 

 

不收费

 

 

111003

市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备案、抽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金融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86号)第二十条、二十四条

法人

 

 

不收费

 

 

111004

市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备案、抽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金融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186号)第二十条、二十四条

法人

 

 

不收费

 

 

111005

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

 

 

 

法人

 

 

不收费

 

 

111006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投标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法人、公民

 

 

不收费

 

 

111007

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条

 

 

 

法人、其他组织

 

 

不收费

 

 

111008

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检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力办公室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条

 

 

 

 

法人、公民

 

 

不收费

 

 

111009

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科、社会科、农经科、基础产业科、产业协调科、高技术产业科和能源办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五(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三(八)

法人、其他组织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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