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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转发《关于制定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科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字体: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创局、财政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改招商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财政金融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168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5日

    点击下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务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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