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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否还有效?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1日 字体:

留言日期:2024-09-04

留言内容:咨询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廊价(2017)60号关于印发《廊坊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中并未设定有效期,仅在最后一条明确“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问该管理办法现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是否有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如果没有新的办法,目前按什么标准管理? 请给与明确回复,深表感谢。

回复日期:2024-09-09

回复内容:您好,经调查核实了有关情况,《廊坊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廊价〔2017〕60号)已失效。目前,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规定管理。

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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