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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核定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廊发改公价〔2024〕284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司法局
关于转发《关于核定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创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改招商局:
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省发改委、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核定司法鉴定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86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