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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物流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的公示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字体:

按照《廊坊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提升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十条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廊坊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全国第三十七批4A级物流企业”,经过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评审,该企业符合奖励政策,拟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月至2024年4月3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反馈至市发改委服务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6-2316025

邮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6号231室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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