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安次区发改局,相关项目单位:
按照《关于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的通知》(廊发改环资〔2023〕362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廊发改法规〔2023〕15号)要求,现决定于2003年12月份对省发展改革委2019—2021年度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按照10%的比例,从2019-2021年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中随机抽取3个项目(详见附件2),同时抽取监察人员,并制定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双随机”抽查采取现场监察的方式实施,安次区发改局要积极协调配合,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现场监察准备工作。
本次监察将严格遵守相关监察规定,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妥善保全现场证据,确保监察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现场监察结束后,将对监察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的通知》(廊发改法规〔2023〕37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将此次监察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