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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字体:

廊发改能价〔2023〕302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办公室,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7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点击查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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