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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廊坊恒源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廊发改公价〔2023〕321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制定廊坊恒源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
通 知
廊坊恒源学校: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2〕6号)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将你校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0000元。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2000元。
三、本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四、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五、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由学校向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报核定正式标准。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