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廊坊市城区2022-2023冬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实行价格联动的通知
廊发改能价〔2022〕549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廊坊市城区2022-2023冬季非居民用
天然气实行价格联动的通知
安次区、广阳区发改局,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办公室,廊坊市城区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非居民用天然气市场化价格改革政策要求,根据我市今冬明春天然气购进价格情况,参照省内其它设区市去年冬季平均销售价格4.30元/方,按照《廊坊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的规定,非居民用气价格在2022年11月-2023年3月期间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现就廊坊市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2年1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廊坊市城区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81元/方调整到4.30元/方,下浮不限,自11月1日起执行。
2、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限价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视情况给与民生行业用户一定比例的用气优惠,具体优惠幅度由双方企业协商确定,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
3、市发改委将密切关注价格形势,积极贯彻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强政策监管的通知》要求,认真审核联动周期内燃气企业采购价格情况,调增或调减购气成本纳入下个联动周期统筹核算。
安次区、广阳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及市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供需衔接保障及天然气政策落实监管等有关工作。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市场供应保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好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提高服务质量。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