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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改委冀发改能价1533号、1534号和1535号三个电价政策文件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字体:

廊发改能价〔2022〕577 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办公室,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3号)、《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4号)、《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3号)  
              《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4号) 

             《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5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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