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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北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廊发改公价〔2022〕609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廊坊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改局,市委老干部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北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163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
点击下载查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北老年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 [2022] 1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