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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住建厅《关于
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等有关事项
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字体:

廊发改公价〔2022〕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住建局,廊坊开发区发改局、住建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改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11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各地有关工作情况及做法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下载查看: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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