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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转发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
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字体:

廊发改公价〔2022〕148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廊坊开发区发改局、财政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改局,市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4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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