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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公示的公告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3日 字体:

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的通知》(冀发改[2020]1506号)要求,现将我市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初审推荐的“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受理部门: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316-2316019

受理邮箱:lfyszb@163.com

附件:“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廊坊市)

廊坊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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