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三创四建”活动简介
一、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为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围绕“促进京津科技成果在廊坊孵化转化”这条主线,重点以培育创新主体,增强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承载能力为抓手,推动形成多领域、多层级、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制定印发了《关于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为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工作目标: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高新技术企业达8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8000家。
重点工作:一是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领军企业;二是着力搭建创新平台,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孵化育成能力、成果转化能力,新建一批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机构等创新平台;三是加快推进协同创新,推动市级协同创新基地和省级以上国际合作基地提质增效,加快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四是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全面落实普惠性政策,深入实施县域创新驱动发展跃升工程,力争70%以上的县(市、区)进入省考核B类以上。
工作举措:一是围绕突出改革引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二是培育创新主体,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聚焦重大需求,推动重大科技攻关;四是优化创新生态,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开展等四方面开展工作。
二、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的大众创业
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的决策部署,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导向,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目标,以构建创业创新基地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强化创业激励政策支持,完善配套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创业规模和创业质量,加快形成促进大众创业的良好局面。
2020年提升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5家、市级10家,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73万人,优化升级11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创业就业服务人数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面落实创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孵化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政策扶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健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培育,2020年,提升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5家、市级10家。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每所大学建设1个,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到2020年优化升级11家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做好2020年创业大学推荐工作,打造集创业教育、创业评价、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升级版。
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廊坊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作用,强化诉求受理、政策发布、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集聚共享创业服务资源,为创业者提供线下线上服务。强化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绩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提升。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部署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是全面提升廊坊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兑现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的必答考卷。
多年来,我市心怀梦想、锲而不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促进了市容环境、市民素质、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大幅提升。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是我市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城市关键之年。省委、省政府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确定为“三创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目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全面展开。市委、市政府要求,创建工作要统一思想,落实到位,以大创建格局,提高站位,改变作风,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聚集力量资源,聚焦攻克难点,创新体制机制,营造浓厚氛围,高水平、高强度、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以决胜的姿态,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民群众既是受益者,更是主角。倡导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广泛参与、一起行动,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等活动中,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倡导文明新风,抵制不文明行为,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真正实现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创建,让全市人民都成为创城的见证者、实践者,最终成为创城的受益者。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是提高城市形象的需要,是提高市民素质、创建健康、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改善市民生活的需要。
(一)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11个基本条件:
1.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等情况。
2.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3.建成区禁止烟草广告。
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
7.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一票否决)。
8.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9.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一票否决)。
10.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一票否决)。
11.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前置项目)
除以上11项基本条件外,还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共8大项、40余小项内容。
(二)创建周期及程序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为一个周期,最近一个周期为2021年—2023年,廊坊市计划本周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2023年末河北省计划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张家口市和邯郸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程序分为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四个阶段。
(三)创建目标和总体设想
1.创建目标。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到2022年,力争永清县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县城。实现我市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到2023年,廊坊市本级和1个县级市力争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到2022年全市力争2个县城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含大厂回族自治县)。
2.创建工作总体设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内容多、范围大、层次广,涉及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市民,是社会性、政策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因此,一要坚持层层完善创建组织,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包块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创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三要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市民发动起来,使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形成人人为创建工作作贡献的主人翁精神和创建氛围,从而推动城市各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四要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五要坚持依法治城的原则逐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规划、方案、法规制度,强化执法检查,不断推动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国在城市森林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荣誉。我市自2016年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三年多时间的不懈努力,我市2019年11月被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河北省第一个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平原城市。
按照国家创森工作和省“三创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已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的地级市,其所辖县(市、区)原则上都应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根据《河北省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实施方案》,我市制定印发了《廊坊市推进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在巩固提高市域创森成果的基础上,从今年起启动县(市、区)一级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同时安排部署市级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我市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二分之一的县(市、区)建设成为省级森林城市,至少50个乡镇建设成为市级森林乡镇,250个村庄建设成为市级森林村庄。目前,10个县(市、区)全部申请了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其中6个县(市、区)申请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同创、4个县(市)申请创建省级森林城市。
随着县一级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和廊坊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将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我市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使广大市民充分享受到森林城市建设带来的巨大福祉,为建设美丽廊坊、绿色廊坊、和谐廊坊作出积极贡献。
六、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三创四建”活动部署,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加快推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一)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背景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出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等六个方面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正在制定当中。中央、省、市文件中,均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目标和举措,与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是一致的。
今年,按照省、市开展“三创四建”活动部署,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省、市分别制定了《关于2020年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
(二)关于《关于2020年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方案》明确了2020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包括新兴产业、创新能力、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项目投资、市场消费、对外开放、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9个方面指标。
重点任务包括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去产能后续工作、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提升服务业支撑能力、壮大民营经济实力、强化项目投资拉动、增强消费支撑作用、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就业和居民增收等10个方面重点任务。
(三)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推进情况
全市“三创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发改委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工作牵头部门,在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将各项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了工作台账,按月进行调度推进。各级各有关单位也都逐项工作落实了责任制,建立工作专班,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七、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
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形成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工作安排及全省2020年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我市制定了《关于2020年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实施方案》。方案围绕建设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体系,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分别是:
(一)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主要任务是:出台我市《关于落实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高标准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主要任务是:深入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推动城乡路网、供水、垃圾一体化,加快“空心村”全面治理。2020年,普通干线公路建成3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新改建300公里以上,完成1200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10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空置率50%以上的3个“空心村”治理。
(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主要任务是:深入实施23项民心工程,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深化“四医”联动改革,推进全民参保计划。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四)推动城乡要素一体化。主要任务是:引导教师、医生等人才向农村倾斜,坚持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培养锻炼。贯彻落实省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鼓励各法人银行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
(五)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和管理措施,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数量纳入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测算。
(六)推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主要任务是: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脱贫防贫长效机制。
(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市10个市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
3月23日,市“三创四建”活动协调推进小组印发了《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
开展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减税降费,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促进公平开放竞争,推进更加公正监管,努力打造行政审批更简、收费项目更少、便利化程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的服务体系。随着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中痛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的实现,将加快推动廊坊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抢抓协同发展历史机遇,推进廊坊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使廊坊在区域竞争中脱颖而出。
《实施方案》聚焦《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18个一级指标,在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国内标杆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廊坊实际,围绕“大力提升企业开办速度、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快项目落地速度、提高工程招标投标便利度”等18项重点任务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围绕“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加大市场监管力、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等17项重点任务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健全民营企业维权渠道、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执行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等8项重点任务构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九、建设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省社会治理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王东峰明确要求:“要结合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树立系统融合、开放共治、包容协商、精细精致的理念,深入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深入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全省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内容之一,既是我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目标。
在深入推进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我市要以创建全国、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牵引,以“市域治理县级创建”为抓手,以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和基层社会治理升级版为支撑,推动社会矛盾综合防控体系更加健全,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明显减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平安廊坊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