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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召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为切实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再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位,贯彻落实河北省关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销售电价降价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2019年12月23日,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场监管局、安次区和广阳区发改局、国网廊坊供电公司,组织廊坊市城区内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公司等175家转供电单位召开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会上,市发改委向所有参会单位发放了《廊坊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告知单》;对单一制工商业及其它销售电价降价政策和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进行讲解和解答,确保各转供电单位知晓和掌握相关电价政策;对转供电单位电价政策执行和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提醒告诫,明确所有转供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力价格政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不得以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重复分摊收取,销售电价降低幅度必须全额落实到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各转供电单位要根据价格政策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
市发改委明确,下一步将多措并举扩大政策宣传渠道和范围,加强组织市场督导和价格巡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执行电价政策、违规乱收费的单位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