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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津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咨询

文章来源:市发改委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字体:

问题:您好,我单位河北中达凯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取得省发改(冀发改产业核字﹝2017﹞57号)的《关于河北中达凯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辆专用车项目》核准批复,该项目截至2018年3月已基本完成投资建设,我想问的是:1、我公司项目是否属于2017年11月印发的《河北省京津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如果属于限制目录,但我公司取得省发改的批复早于限制目录印发时间,并且在廊坊市转发限制目录时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投资,办理环评手续应依据什么政策?

留言时间:2019-03-26

答复时间:2019-04-02

答复单位: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复内容:您好,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审批时间在文件印发前,不受文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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