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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物价局经费科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字体:

廊坊市物价局

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

有关事项的通知

廊价经费〔2017〕102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你单位《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停车场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日间从早7:00(含)至22:00,每车次每车位3小时以内(含3小时)2元/小时,3小时以上4元/小时;夜间从22:00(含)至次日早7:00,每车次每车位2元/小时。

二、非机动车停放实行免费。

三、机动车凡进入医院停车设施停车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对住院病人或陪护人员停车,凭住院押金凭证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其他停放服务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设置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按上述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五、此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间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后,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执行。

廊坊市物价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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