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发改环资[2018]467号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
“双随机”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我委委托廊坊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于2018年11月10日-11月30日对2017年及2018年廊坊市行政审批局审核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采取双随机的方式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双随机检查,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县(市、区)节能监察中心联合进行现场检查的方法实施。抽取了4名执法人员,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随机组成2个检查组,2018年11月19日-11月26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对22个抽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目前已建成试运行项目有5个,在建项目5个,尚未开工项目12个。
二、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表明,已建成试运行和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节能审查意见要求建设、管理和运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总体合格,但是也发现已建成试运行项目存在节能管理措施未有效落实、能源消耗指标、能效水平无法核实情况。
(一)节能管理措施不健全
创冠环保(廊坊)有限公司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及扩建工程、大城县踊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铜丝项目、华美节能科技集团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棉(D、E区)工业窑炉及环保设备技术改造增产10000吨项目、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计算中心项目未建立健全用能设备台账和计量器具台账。
(二)能源消耗指标、能效水平无法核实
创冠环保(廊坊)有限公司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及扩建工程、大城县踊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铜丝项目、华美节能科技集团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棉(D、E区)工业窑炉及环保设备技术改造增产10000吨项目已建成试运行,但未对能源消耗进行有效计量,无法核算该项目能源消耗指标、能效水平。
三、检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责令创冠环保(廊坊)有限公司廊坊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技改及扩建工程、大城县踊跃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铜杆铜丝项目、华美节能科技集团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玻璃棉(D、E区)工业窑炉及环保设备技术改造增产10000吨项目、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计算中心项目应尽快建立健全用能设备台账和计量器具台账,并对能源消耗进行有效计量。我委将在项目正式运行6个月后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各单位要结合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检查,举一反三,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发挥节能审查作用,促进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完成,推动绿色发展。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