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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廊坊开发区管委会:
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增强创新驱动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廊发改技术〔2017〕510号),我委将组织开展2018年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重点
1.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2.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影响较大的行业骨干企业。
3.具有较大产值规模、创新基础好、成长性高的新产业、新业态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按照《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廊发改技术〔2018〕134号)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廊坊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3.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相关材料编写及附件提供要求,详见工作指南。申请材料均用A4纸,依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组织
请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评价表数据及相关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本地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后,于6月30日前行文报送市发改委高技术科(申报文件2份,企业申报材料2份),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应与文字材料版本内容一致,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一同上报。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