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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法规科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8日 字体: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发展规划科

 

 

组织拟订、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测与评估

发展规划科

 

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和软课题研究

政策法规科

 

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政策法规科

 

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发展规划科

 

2

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

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相应政策措施建议

国民经济综合科

 

组织拟订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速度效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

国民经济综合科

 

监测全市总体经济运行态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发布相关信息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煤、油、气及交通运输调度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处置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预案,提出安排重要物资储备和调整动用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的建议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3

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

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安全生产管理科)

 

制定、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安全生产管理科)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办工作部署,确保省、市各项工作部署传达到企事业单位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安全生产管理科)

 

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安全生产管理科)

 

4

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的措施;牵头推进全市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受市政府委托对相关投融资机构进行宏观指导。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运行形势

服务业科

 

参与研究提出我市贯彻国家、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服务业科

 

按分工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

服务业科

 

牵头推进全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发展及政策的制定

服务业科

 

5

承担指导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市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牵头研究和指导扩权县(镇)改革,指导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6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省、市重点产业支撑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固定资产

投资科

 

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草案

固定资产

投资科

 

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

固定资产

投资科

 

组织谋划、实施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全聚德重大项目;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并协调、调度、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重点项目的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廊坊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初步设计

固定资产

投资科

 

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市属单位自筹投资、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和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

固定资产

投资科

 

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固定资产

投资科

 

参与管理与投资建设有关的标准定额

固定资产

投资科

 

指导管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工作

固定资产

投资科

 

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及省、市出资的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利用政府资金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信访工作;承办国家及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和市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察办

廊编办〔2014〕7号

7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

综合分析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拟订利用外资年度计划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组织协调利用外资项目的谋划和发布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9号令《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承办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审核工作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8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工业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产业协调科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产业协调科

 

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提出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重大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

产业协调科

 

组织监督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产业协调科

 

组织研究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行业协会规范发展

产业协调科

 

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

农村经济科

 

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农村经济科

 

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建设项目的管理;

农村经济科

 

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国家、省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农村经济科

 

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

服务业科

 

编制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服务业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现代物流和市场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业科

 

组织实施服务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服务业科

 

综合分析该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发展态势,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高技术产业科

 

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等工程

高技术产业科

 

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高技术产业科

 

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高技术产业科

 

9

承担组织编制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研究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小城镇改革发展工作

发展规划科

 

组织拟订跨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展规划科

 

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发展规划科

 

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

发展规划科

 

组织实施功能区规划

发展规划科

 

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发展规划科

 

10

承担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服务业科

 

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

服务业科

 

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协调流通体制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业科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拟订相关物流发展规划

服务业科

 

安排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项目,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

服务业科

 

11

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政策

社会

发展科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社会发展科

 

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廊坊市人口发展办公室

廊编办〔2015〕103号

提出相关的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计划

社会发展科

 

参与中等院校新建、变更和撤销的审核工作

社会发展科

 

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社会发展科

 

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合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社会发展科

 

参与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社会发展科

 

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社会发展科

 

12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再生资源利用、城镇污水治理、城镇垃圾处理等项目管理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组织实施全国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13

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政策草案;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相关政策

政策法规科

 

核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实施监督

政策法规科

 

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政策法规科

 

承担市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科

 

14

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国民经济

综合科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实施国民经济平站转化能力建设;

国民经济

综合科

 

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具体工作。

国民经济

综合科

 

15

组织、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市校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廊坊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负责市校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会同统计部门统计分析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情况,负责与市外重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

廊坊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负责市校科技合作开发资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督工作

廊坊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负责市外企事业单位在我市设立市级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审核、备案

廊坊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依照省央企办制定的服务央企有关政策,积极推进落实

央企服务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定期与央企及其总部的沟通联系

央企服务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建立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央企服务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协调央企有关重大项目规划与建设,参与协调央企与地方企业的合作和重组工作,促进重大项目落地

央企服务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建立服务载体或平台,协调解决央企有关服务事项,共同做好服务央企工作

央企服务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16

负责全市口岸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外资科

 

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外资科

 

17

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的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开展能源合作。

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起草有关能源行业地方性的政策草案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按照市政府规定,负责审核、上报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负责核电管理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廊坊市能源

办公室

 

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经济运行安全调节局

电力办公室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基础产业科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基础产业科

 

18

对用能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执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监察监测用能项目建成后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情况。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用能产品及生产设施、设备和工艺的淘汰及限制使用情况进行监察。监察监测指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情况。监察监测生产的能源产品质量状况。对用能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能效限值标准和有关能效标识、标志制度的情况进行监察监测。监察监测用能单位采用节能技术措施的情况。对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节能岗位和人员设置,节能教育培训,以及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情况进行监察。对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或发放能源使用补贴的情况进行监察.

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廊坊市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廊编办〔2014〕7号

核查企业设备台账

责令企业限制使用或淘汰相关设备(工艺)

核查指定单产品能耗

报请节能主管部门对超限额企业进行处罚

对能源产品进行监测、化验、分析。核查企业能效限值和标识、标志制度执行情况

核查企业节能是否落实技术措施

核查企业节能管理是否落实培训制度

核查企业节能岗位及人员配备情况

督促企业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核查企业无偿用能、发放能源使用补贴情况

19

组织全市农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组织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区域规划。制定农业区域发展政策,指导农业资源优化配置。负责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实验示范工作。归口管理农业遥感技术应用。综合管理农业资源,承办农用地、草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及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资源数据调查工作,通过科学的实地调查,动态掌握一手基础数据,对数据分析得出相关报告,为本地领导决策服务

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区划

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组织制定农业资源区划大纲,负责开展全市范围的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根据区划调查结果,分析资源禀赋差异,进行区域规划划分

结合部门特点,依据农业资源分布情况研究农业区域发展政策

指导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技术资源优化配置

围绕“三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开展适合本地特点与需求的试点示范项目

利用遥感技术时效性和实用性强,精度较高等特点,进行农业资源开发与保护、掌握大宗农作物墒情、农业灾害预警等工作

向下级区划部门安排调研任务,督导各项区划工作,培训基层工作人员

监督本地农业资源变化,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保护农业资源

20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水泥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散装水泥的宣传、经验交流、人员培训和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协调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查处违反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行为;

定期召开廊坊市散装水泥工作会议宣传贯彻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我市五年规划

廊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廊编办〔2014〕7号

财税(2016)11号《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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