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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钢化办关于下达2017年钢铁产能压减任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产业协调科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字体:

廊钢化办〔2017〕5号

关于下达2017年钢铁产能压减任务的通知

霸州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下达2017年钢铁产能压减任务的通知》(冀钢煤电化剩办﹝2017﹞3号)要求,省分解下达我市任务是整体退出1-2家钢铁企业,为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经市政府研究,确定霸州市承担“保1争2”目标任务,即确保9月底前整体退出霸州市1家钢铁企业,力争年底前再整体退出霸州市1家钢铁企业。现将2017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抓好组织协调。今年是“6643”工程收官之年,也是落实“十三五”钢铁去产能任务的关键一年,霸州市政府、市县有关部门一定要纳入重要议程,统筹安排、确保完成。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部署和组织协调,搞好调查研究,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推进方案和各项预案,在全面完成压减任务的同时,确保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二、严格时限要求。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与市政府所签的目标责任书执行,尽快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落实到企业和装备,9月底前完成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

三、搞好信息反馈。为及时掌握压减钢铁产能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按照省要求,每月上旬,要向省钢铁煤炭火电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钢铁产能整体退出工作的进展情况。霸州市每月10日前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情况。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

廊坊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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